论股东代位诉讼的当事人
股东代位诉讼,是指公司的控制股东、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不法行为侵犯公司利益,而公司又怠于通过诉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时,具备法定资格的股东为了公司的利益代公司提起的诉讼。在我国公司的运作过程中,股东平等原则是公司得以存在的基础,它对于维护股东的权益,防止股东的专横和独断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拟结合我国新修订的《公司法》关于股东代位诉讼的规定,分别研究这四类当事人,并提出完善相关法律规定的建议,以期理清股东代位诉讼的诉讼法律关系,推进股东代位诉讼制度的顺利实施。
公司法 股东代位诉讼 股东权益 小股东保护 股东平等原则
刘金华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381-390
2006-04-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