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试论起诉便宜主义对改革我国公诉制度之助益

在刑事诉讼中,以检察官是否拥有自由裁量权为标准,可将刑事检控模式分为起诉法定主义与起诉便宜主义。历史上,起诉法定主义曾经处于一元独占的地位,现代刑事诉讼则强调双元并存,相互补充。从这一历史趋势出发,就有必要对起诉便宜主义的内涵进行研究,也更有必要探讨如何借鉴其他国家的经验,运用起诉便宜主义对我国现行公诉制度进行改革与完善。

起诉便宜主义 不起诉制度 刑事诉讼 自由裁量权 公诉制度改革

郑志锋

河南检察职业学院

国内会议

2005年全国刑事起诉与不起诉制度学术研讨会

郑州

中文

560-569

2005-10-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