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交通肇事案件的酌定不起诉标准

作为目前发案率最高的犯罪之一,交通肇事犯罪的酌定不起诉标准的探讨有着现实意义。对交通肇事案件做酌定不起诉,首先要求交通肇事犯罪构成要件的事实得以证实,其次应同时符合酌定不起诉的积极标准和消极标准。酌定不起诉是检察机关依法行使公诉裁量权的体现,不限于法定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轻罪案件,对于犯罪嫌疑人拒不认罪的,或因拒不履行义务而被害方强烈要求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或不追究刑事责任社会效果很坏的,不能酌定不起诉,要综合各种主客观情节判断是否符合酌定不起诉标准。

交通肇事罪 不起诉标准 犯罪构成要件 公诉裁量权

吴林生

河南检察职业学院

国内会议

2005年全国刑事起诉与不起诉制度学术研讨会

郑州

中文

424-434

2005-10-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