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存疑不起诉相关问题之考量

在司法实践中,困扰存疑不起诉的主要问题是,怎样界定“证据不足”?何谓“主要证据”?作出存疑不起诉后又发现新的证据符合何种条件才可以提起公诉等。本文对相关问题进行了罗列,并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存疑不起诉 主要证据 证据条件 刑事起诉

刘克君

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区人民检察院

国内会议

2005年全国刑事起诉与不起诉制度学术研讨会

郑州

中文

353-357

2005-10-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