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中国:市政收益债券的风险与防范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些地方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生产或提供,完全可以借助于市场的力量来实现,不需要政府来包打天下。一些有收益或可通过收费来收回成本的公用性项目,如供水、供热、供气、污水和垃圾处理,甚至包括旧城改造等,都可以在政府的统一规划下,借助于特定的组织形式(如BOT、PPP等),让市场的力量来发挥作用。针对一些特定的项目来发行市政收益债券,我们认为是可行的,既规避了开禁地方公债带来的巨大风险,也解决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融资问题,是现阶段城市化进程中解决市政建设融资的最优选择。

市政债券 风险规避 融资模式

刘尚希 赵晓静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

国内会议

第十六次全国财政理论讨论会

广东肇庆

中文

800-820

2005-01-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