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论我国分税制改革——建立中央、省、县三级分税模式
分税制是一种制度安排,即政府间的契约通过划分税种来明确中央和地方政府间的财政关系,通过划分要求按照税种实现“三分”;即分权、分税、分管。分税制实际上就是为了有效的处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的事权和财权关系,通过划分税权,将税收按照税种划分为中央税、地方税(有时还有共享税)两大税类进行管理而形成的一种财政管理体制。本文通过分析我国分税制的制度缺陷,探讨财政体制改革。
分税制改革 制度安排 财政关系 税收管理 转移支付制度
蒋经法
江西财经大学国际学院
国内会议
广东肇庆
中文
263-272
2005-01-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