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环境改良主义评判

美国的环境改良主义在人们的环境道德启蒙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它在法律改良方面却并未取得预期效果。从法学的角度看,环境改良主义把适用于自然人的代理和监护制度直接适用于自然物,是对人与自然物区别及法律本身性质的模式;把人负有的保护环境的义务解读为自然物拥有权利的佐证,不过是一种充满感情色彩的误读。环境改良主义应当重新审视道德与法律的关系,把主要精力放在人们的道德启蒙而不是法律的改良上。

环境改良主义 环境道德 监护制度 保护环境

孟庆垒

中国海洋大学

国内会议

山东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07年学术年会

山东荣成

中文

300-310

2007-04-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