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以生态文明理念为指导完善我国的环境立法

我国现行的环境立法存在着诸多不符合生态文明要求的内容和环节,应将生态本位的现代环境理念渗透到立法过程中,从确立生态文明的宪法地位、赋予《环境保护法》基本法性质等几个方面来加以完善。

生态文明 环境保护法 环境管理 生态环境

刘爱军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国内会议

山东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07年学术年会

山东荣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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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151

2007-04-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