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海国在邻近海域内民事管辖权初探
沿海国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对邻近各海域享有程度不等的权利,体现为行政、刑事和民事管辖权的确立和行使。海事案件民事管辖权的规定和行使主要根据案件发生的不同海域和事项来确定,其法律依据主要是相关国际法制和各沿海国的民事立法。但由于各国确定管辖权的立法规定和司法取向差异较大,具体依据不尽相同,加之扩大海事案件管辖权已成普遍趋势,管辖权冲突在所难免。在厘清各国在邻近海域行使民事管辖权的依据的基础上,对其中一些常见案件,如船舶碰撞、港口事故、海难救助、船舶内民事争议、领海过路船舶、船源性污染等的民事管辖权进行分析,探讨解决管辖权冲突的方法,建立科学的民事管辖权体系,防止管辖权的消极行使和滥用。
沿海国 海域权利 民事管辖权 海洋法公约 海事案件
高益民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中国海洋大学
国内会议
山东荣成
中文
16-30
2007-04-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