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文化之法理分析
近半个世纪以来,中国的法学家以极大的热情和饱满的理智论证了法治的含义和意义,提出了法治中国的理论模式和法治理想,九届人大二次会议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治国方略载入宪法。回顾和反思中国坎坷的法治历程,发现建设法治中国的中坚群体之一——检察官及检察文化至今尚未引起学者们的充分重视,以至目前法理学界对检察文化的研究仍是空白。本文将研究对象锁定检察文化,从法理学的视角和维度剖析、审视检察文化的释义和功能,反思检察文化,探讨检察文化之重新建构。
检察文化 文化建设 检察机关 检察官
王宁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
国内会议
深圳
中文
729-734
2005-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