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试论检察机关审判监督职能的完善

我国检察机关是国家宪法规定的法律监督机关,审判监督是其职能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但目前司法实践中,审判监督、尤其是民事行政审判方面的监督,存在较大的争论,效果也不尽如人意,无论立法还是司法上都有待进一步明确和完善,以使检察机关能在诉讼中有效地行使审判监督职能,更好地贯彻“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这一检察工作的当前主题。本文论述了完善法律法规、使审判监督规定明确化、赋予同级检察机关抗诉权,使审判监督主体层次化以及活用现有规定,使审判监督方式多样化以及改革机构设置,使审判监督部门一体化。

检察机关 审判监督 职能完善

梁文龙 顾伟伦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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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