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龙岗区院试行普通程序案件简化审理的工作实践

长期以来,龙岗区由于流动人口较多,治安形势十分复杂,刑事案件发案率也高居不下,始终存在案件多而办案力量相对不足的矛盾。办理刑事案件的办案人员,年平均办理刑事案件数高达百件以上。为有效解决这一突出问题,龙岗区人民检察院从未停止过创新工作思路的探索,相继采取了诸如主诉检察官制度、疑难案件挂牌竞办制度等措施,反复实践,不断开创新的工作局面,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要从根本上彻底解决问题,还需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进行新的尝试。本文论述了始终如一的坚持“积极稳妥、合法有效”的原则、方法,妥善推进改革、由于该项改革符合“效率优先”原则使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以及今后的改进方向。

检察机关 简化审理 案件审结 司法改革

张莹莹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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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