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国有企业领导干部住房问题之现状分析
2003年3月,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接群众举报,某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以超低价购买下属公司开发的商品房,涉嫌私分国有资产。在对线索调查中,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发现其他国企在解决领导干部住房上也存在类似问题,可能成为国有资产流失的新渠道。为进一步掌握和分析这种新动态,深圳市人民检察院走访了市住宅局、建设控股、商贸控股、投资控股三大资产运营公司、部分市属国有企业,并与有关单位领导座谈交流了看法,发现在国企领导住房问题上确实存在以权谋私多占住房、高价购人商品房低价房改给个人、利用职权收受贿赂用于购房等不正常现象,它们不仅损害了职务行为廉洁性,而且构成了国有资产流失的重要方面。本文论述了深圳市国有企业房改政策的演变过程、国有企业解决领导住房的途径和存在问题、国有企业领导住房问题的主要特点及产生的原因以及解决国有企业领导干部住房问题的思路。
国有企业 领导干部 住房问题
文雪莲 黄建军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
国内会议
深圳
中文
274-282
2005-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