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我国横向并购实行温和型垄断规制的理论分析

我国《反垄断法》正在制定过程中,从先后出台的几个反垄断法草案来看,对企业经济力量集中的规定非常原则,也没有专门针对横向并购的规范。本文认为我国对横向并购应实行温和型垄断规制。横向并购的经济影响是采用温和型垄断规制模式的理论原因,我国现行的产业结构状态是采用温和型垄断规制模式的现实原因。对横向并购采用温和型垄断规制模式的几点设想:(1)制定规范的横向并购指南;(2)提高横向并购的反垄断审查的门槛;(3)运用合理原则对横向并购实施审查;(4)对重大的横向并购案件应实行听证会制度。

企业并购 横向并购 反垄断法 规制模式 垄断规制 产业结构

郑翔

北京交通大学人文学院法律系副教授,北京海淀区上园村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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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103

2007-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