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论和谐社会构建过程中农民法律意识的培育途径

本文根据我国农村目前的实际,以构建社会主义农村和谐社会应该以健全农村法制为基础,培育农民现代法律意识为中心,对法律意识的培育途径进行了探讨。

和谐社会构建 农村法律意识 社会主义农村

刘群英

江汉大学

国内会议

湖北省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2006年年会暨第八次学术研讨会

武汉

中文

425-431

2006-11-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