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民事诉讼中的自由心证制度
随着我国司法改革的深入发展,证据制度的作用日益突出,这既反映了人们从对实体公正的不懈追求到对程序公正日益重视的观念转变,又折射出人们对诉讼机制及功能不断演化的科学认识和定位。最高人民法院2002年4月1日开始实施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4条借鉴了大陆法系国家证据制度中自由心证的做法,确定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官依法独立审查判断证据的原则。文章内容包括:自由心证概述、自由心证存在的合理性、我国自由心证制度适用中存在的问题等等。
民事诉讼 自由心证制度 司法改革
王红岩 高芙蓉
内蒙古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杭州
中文
793-799
2006-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