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大陆法系独立地位参加制度的发展及其借鉴——以日本的独立当事人参加制度为核心

在德国、日本等大陆法系国家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制度中,独立地位参加制度可谓别具一格。一方面,大陆法系的传统诉讼制度一向以原被告的两方当事人对立为基本结构,而独立地位参加制度却是为解决三方当事人对立的纠纷而设立的,即第三人作为独立当事人以诉的形式参加他人间的诉讼,在现行民事诉讼体系下成为“一座汪洋中之孤岛”,颇具神秘色彩。另一方面,独立地位参加制度经历了从德国的主参加诉讼到日本的独立当事人参加诉讼的发展变化过程,突破了两造对立的诉讼格局。本文通过对独立地位参加制度立法沿革的考察,发现其发展变化脉络以及由此形成的不同的诉讼构造,从而为我国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制度的重构提供有益的启示。

大陆法系 独立当事人参加制度 诉讼制度

蒲一苇

宁波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中国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2006年年会

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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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7-754

2006-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