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视野中的刑事质证权
质证权是现代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一项基本权利,在许多国家,甚至被认为是公民的一项宪法权利和基本人权。与不利于本方的证人进行质证,对于发现证人证言中的虚假或不实之处,从而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利以及发现案件事实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但在我国,由于证人很少出庭作证,几乎全部庭审活动都以控方庭前制作的书面笔录为中心,因而被告方很难进行有效的质证。本文内容包括:一、古罗马法:质证权的产生;二、早期教会法:质证权的初步发展;三、中世纪中后期:质证权的艰难存续;四、近代以来:质证权的复兴与传播等等。
刑事质证权 刑事诉讼 被告人权利
陈永生
北京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杭州
中文
573-579
2006-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