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惩罚、保护与回归——中国少年刑事司法目的之考量

随着社会变迁加快,我国的少年犯罪也呈现出数量增长、恶性加剧的严峻态势。与一味依赖压制式的“严打”手段控制成人犯罪增长不同,面对日益严峻的少年犯罪,不论是社会,还是公安司法机关,却表现出了少有的“宽容”,致力于探索少年犯罪的司法和社会预防与控制的机制。自1984年上海长宁区法院设立第一个少年法庭至今的二十多年时间中,中国内地公安司法机关对少年刑事司法进行了一系列的探索,积累了大量的少年刑事司法实践经验,并形成了少年刑事司法制度的雏形。但由于少年刑事司法实践缺乏系统的理论指导和组织协调,因此,“各自为政”的改革探索,或停留于经验层面难以转化为统一制度,或服务于各种评比考核而成为“作秀”。少年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少年刑事司法制度,不仅是有效预防和控制少年违法犯罪的需要,更是保护他们健康成长,建构和谐社会的需要。本文内容包括:一、惩罚-保护—少年刑事司法目的之演变;二、成人-少年—少年刑事司法目的正当性之解析;三、保护为主-回归—我国少年刑事司法目的之确立等等。

刑事司法 少年犯罪 司法制度

狄小华

南京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中国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2006年年会

杭州

中文

534-540

2006-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