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简易刑事程序改革:一个初步的考察与反思——以S省S县法院为主要样板
在诉讼经济的框架下,笔者曾提出“权利型经济”与“权力型经济”的对应范畴。笔者认为,现代中国简易刑事程序的改革方向应以“权利型经济”与“权力型经济”的平衡为基本目标。为此,笔者的反思将在“权利型经济”与“权力型经济”的框架下展开。文章内容包括:一、效果如何:简易刑事程序适用的初步实证分析;二、问题解析:从权利与权力角度展开的讨论;三、进路:从单一型效率结构迈向平衡型效率结构。
刑事程序 诉讼经济 权力型经济 实证分析
左卫民
四川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杭州
中文
454-459
2006-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