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向回应型刑事诉讼模式——刑事法治的新理念
实现刑事法治不仅仅是指关于法治的一些原则、制度及机制,而且要求国家、社会、个人形成良性互动关系以及适当平衡。刑事法治不仅涉及法律自身,而且涉及到社会结构的变化。研究法律制度不能离开社会背景,分析刑事法治的生成与演进也不能脱离国家与社会这个有益的研究范式,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理论在分析社会结构和社会关系的模式方面具有统摄全局的功能。国家与社会关系是政治学、社会学和政治社会学关注的理论核心。近现代市民社会与国家的分化、对立以及权利保障是刑事法治的核心,而要对权利以及权力做出深人分析,把握其本质,应当将其置人国家与社会的互动过程中去研究,单纯地对权力与权利做出逻辑推理以及概念分析,恐怕难以寻求到刑事法治生成的内在机理。西方刑事法治的演进过程表明,国家与市民社会互动中所产生的权利与权力的界定、冲突以及整合是刑事法治生成、演进的社会基础。社会转型中,国家与社会关系也会相应演变,而国家与社会关系的不同类型反映了意识形态的变化。本文通过理想型的方法,通过分析刑事司法类型背后的国家与社会关系类型及其蕴含的意识形态,来揭示刑事法治的生成逻辑。
刑事法治 诉讼模式 刑事司法
许身健
中国政法大学
国内会议
杭州
中文
162-167
2006-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