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目的与民事诉讼目的之比较
刑事诉讼法学和民事诉讼法学一般各自讨论刑事诉讼目的和民事诉讼目的问题,鲜有对二者作比较研究的工作。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之间有实体法和程序法上的重要差别,但是二者也含有某些共同的实体法与程序法要素。因此,对刑事诉讼目的与民事诉讼目的作比较研究,或可使刑事诉讼目的理论与民事诉讼目的理论之间相互印证,相互启发,并有助于判断刑事诉讼目的理论与民事诉讼目的理论的内部论争。鉴于刑事诉讼法学和民事诉讼法学对于刑事诉讼目的、民事诉讼目的的讨论均未达成普遍一致的结论,对于二者作比较研究首先须从对于二者的讨论入手,文章探讨了刑事诉讼的目的、民事诉讼的目的及两者的比较等等内容。
刑事诉讼 民事诉讼 诉讼法学
宋振武
烟台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杭州
中文
118-124
2006-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