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控辩平衡原理与我国刑事诉讼法再修改

我国《刑事诉讼法》自1996年修改以来,在实践中仍然暴露出许多不足之处。笔者认为,对人权保障尤其是被追诉人权利保障的力度不够,控辩双方地位的不平等及权利的不对等、力量的不均衡仍是我国刑事诉讼法存在的突出问题;因此,进一步研究控辩平衡原理,对已被国家立法机关列入修改计划的刑事诉讼法再修改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文章介绍了控辩平衡的涵义及其对刑事诉讼提出的基本要求、控辩平衡的理论基础、我国刑事诉讼中控辩失衡的表现等等内容。

控辩平衡原理 刑事诉讼法 人权保障

王圣扬

安徽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中国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2006年年会

杭州

中文

83-88

2006-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