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命案必破”的冷静思考
近几年来,社会各界对“命案必破”的口号议论颇多,褒扬者有之,质疑者有之,贬损者亦有之,可谓见仁见智,众说纷纭。尤其在佘祥林“杀妻”等一系列冤案于2005年被集中曝光后,学界对这一口号的批评声浪更加强劲。面对公众的批评,2006年5月16日,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近年来侦破命案的统计数据”据说我国侦破命案的能力和水平已接近日本、德国、韩国,超过了英国(87%)、法国(81%)、加拿大(78%)、美国(63%)”,并针对有关“命案必破”的种种议论作了回应。然而,这一解释并没有消除公众的疑问,反而掀起了新一波的批评浪潮。那么,究竟应该如何看待“命案必破”的口号?本文谈谈笔者的一己之见。内容包括:“命案必破”口号的历史回顾、“命案必破”的口号缺乏科学性、“命案必破”有立论偏颇之嫌等等。
法治理念 刑法 刑事侦察
崔敏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律系
国内会议
杭州
中文
58-62
2006-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