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增值税转型试点的初期效应及分析
2003年10月底,中央出台了《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在东北优先推行从生产型增值税向消费型增值税的改革。但是,从2003年年底开始,我国经济出现了局部过热趋势,并在2004年上半年有愈演愈烈之势,在投资过度膨胀的情况下,增值税转型将加剧投资过热,不利于经济稳定运行的担忧日盛,因而增值税转型的实施有所滞后。本文论述了增值税转型为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带来了活力、现行增值税转型中税收增量限额退税的做法影响了预期效应的放大、东北增值税转型过程中亚待解决的问题以及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增值税转型的步骤建议。
东北老工业基地 增值税 税务制度
杨志安
辽宁大学经济学院
国内会议
沈阳
中文
274-276
2007-06-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