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解和坚持“以人为本”的若干方法论问题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要树立和落实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这一科学发展观的核心理念是“以人为本”。由此,坚持“以人为本”不仅成为中国共产党在新时期关于发展和执政理念的一个重要内容,而且上升为国家意识形态方面的一个指导思想。提出“以人为本”是我们党和国家在新时期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在当前不断深化改革开放和加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要把“以人为本”这一理念真正落实到各项工作实践中去,首先必须在与其相关的一些方法论问题上形成共识。因为只有把握了这些方法论共识,才能全面理解和正确贯彻“以人为本”这一理念。本文论述了整体指向与个体指向的统一、观念转变与法律保障的统一、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统一以及阶段目标与最终目标的统一。
以人为本 方法论 中国共产党 领导原则
胡延风 姚黎君
中共辽宁省委党校
国内会议
沈阳
中文
249-253
2007-06-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