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保险人违反说明义务法律效果研究

我国《保险法》第17条、18条规定了保险人的说明义务,但因该立法缺乏保险人说明义务违反效果规定而为学界所诟病。本文具体探讨了保险人违反说明义务的法律效果,并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具体思路与方案,以为保险法修改与完善之参酌。

保险法 保险人违反说明义务 损害赔偿责任 立法完善

于海纯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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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2007年年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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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1-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