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破产重整与清算、和解程序相互转换的法律思考——以新《破产法》为中心的考察

破产法是规范企业破产程序、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一部基础性法律,在我国整个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的地位。本文以新《破产法》为研对象,就对重整与清算、和解之间的相互转换问题进行粗浅探讨,期冀能对我国破产法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有所裨益。

新《破产法》 破产重整 破产清算 和解程序

张世君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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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2007年年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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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515

2007-11-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