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事单行法:现实主义的选择——兼论“商事通则”之制定
民商法的立法体例主要涉及如何协调民法和商法的关系问题,即民商合一还是民商分立。这不仅直接关系到我们制定一部什么样的民法典,还关系到我国商法体系的构建。本文拟从商法的特性和价值取向出发,审视上述立法模式,试图寻求一种本土化的商法立法模式。
民商法 商事单行法 商事通则 商事立法模式
吴高臣 赵继明
首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
国内会议
广州
中文
119-126
2007-11-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