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我国“商事通则”的结构与内容
本文无意对制定“商事通则”的必要性、合理性等问题着墨太多,亦无意再对“民商合一与分立”的争议进行评述。对于这些问题或争议,商法学界已经有许多优秀的成果面世。本文将在承认我国制定“商事通则”具有充分的必要性与合理性的前提下,探讨我国“商事通则”应当采用的体例结构和内容问题。
商事通则 商事立法 商法 法律范围
李天甲
中山大学法学院民商法专业
国内会议
广州
中文
76-83
2007-11-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商事通则 商事立法 商法 法律范围
李天甲
中山大学法学院民商法专业
国内会议
广州
中文
76-83
2007-11-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