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元案件事实及其处理机制——以民事案件为分析文本
当事人围绕同一组证据互相驳难,证明案件事实是否成立,是审判实践的常态,也是理论研究的重点。但如果当事人为证成或反驳某个案件事实时,并不围绕同一组证据互相驳难,而是分别提出令对方无法否定的证据,并在此基础上构建出两种合理可信又互相反对的案件事实——二元案件事实时,法官应当如何裁判的问题却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理论界关注得很少,实务界则显得有点混乱。因之,从理论上探究二元案件事实的形成根源、历史经验和处理机制等,对指导司法实践,拓宽研究领域,都十分有必要。
民事案件 当事人 二元案件事实 法官 证据规则 处理机制
温珍奎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国内会议
南京
中文
921-929
2007-12-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