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推定运用的裁判风险消解——降低法官错判概率的实证分析
推定在民事诉讼中的运用是很广泛的。通说对于推定的内涵界定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推定是指事实裁判者根据已经得到证明的基础事实推导出推定事实的制度或活动。因此广义推定既包括狭义推定,同时包括法律拟制和不可反驳的推定。狭义推定是指对证明责任和举证责任的分配产生影响,并因此需要证据法对之调整和规制的推定。作为民事证据法研究的对象不是所有的推定,而是其中的狭义的推定。本文采纳的概念即狭义推定,采用有的学者赋予推定的定义:推定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者由法院按照经验法则,由已知的基础事实推断未知的推定事实的存在,并允许当事人提出反证以推翻的一种证据法则。
推定运用 民事诉讼 证据法则 民事证据法 法官
赵芳
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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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