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人民法院国家赔偿确认案件审理中的若干疑难问题研究

由于国家赔偿法对于确认缺乏程序性规定,因此在赔偿法实施后至2004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民法院国家赔偿确认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期间缺乏相关的法律和司法解释对国家赔偿确认案件的确认标准以及审理程序进行规定,这段期间各级人民法院均是参照刑事、民事案件的审理程序进行审理的,确认标准、确认程序、证明责任的分配以及文书制作上的不统一极大地影响着国家赔偿确认诉讼制度作用的发挥。规定的施行,使各级法院的确认案件审理工作得到了有效规范,但仍有很多认识上的和实践中的疑难问题困扰着人民法院对确认案件的审理。本文选择了确认标准、确认程序、证明责任分配、文书制作、如何做好案外协调工作等人民法院在审理确认案件审理中比较重要的几个疑难问题进行探讨,文中的个人观点期待法律界同仁批评指正。

人民法院 国家赔偿确认案件 司法审理 诉讼制度 行政诉讼法 证明责任分配

朴永刚 程志 李欣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吉林省延边州中级人民法院

国内会议

全国法院第十九届学术讨论会

南京

中文

675-682

2007-12-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