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近代以来中国亲属法的思想基础

中国的法律传统,向无独立的婚姻家庭法存在,形式上,国家法的相关内容集中规定于刑律的户婚篇,以刑罚的形式表现出来;而在民间,习惯法、礼俗、乡规民约、族规等发挥着重要的调整作用。内容上,传统法有关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规范集中体现为长幼尊卑和男尊女卑的家族主义精神。 本文回顾历史,客观地看,国共两党领导下的婚姻家庭法律改革,作为20世纪政党社会改革的一部分,都是为改造中国社会所作的努力。只是激进的方式也许更适合改造中国这样一个封建传统根深蒂固的社会。事实证明,解放以后以国家权威推动个人婚姻家庭生活转型的做法是行之有效的。这又验证了中国社会不同于西方历史发展的一个规律,那就是,中国社会的变革往往不是由经济基础的变革引起,而是由政治革命直接推动。

中国法律 中国亲属法 婚姻家庭法 刑罚形式

金眉

中国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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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中国民法之展望——海峡两岸学术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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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178

2006-06-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