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民法典之继受与创新
纵观我国民法典的立法工作,应当说有四部民法草案,一部法典即《中华民国民法典》(现台湾地区“民法”的前身)。新中国成立后至今,虽然已经制定出了许多民商事单行法律,但没有制定出新中国自己的民法典,原因之一即是没有处理好民法典的继受与创新问题,本文将对之进行探讨,以求教法学先贤。
中国民法典 民事立法 民商法律 法学创新
陈界融
四川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25-33
2006-06-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中国民法典 民事立法 民商法律 法学创新
陈界融
四川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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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6-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