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私营部门内商业贿赂犯罪之立法完善——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为视角
商业贿赂,顾名思义就是指在商业活动中发生的行贿、受贿行为。商业贿赂作为贿赂犯罪的一种方式,已成为危害国际社会经济发展的腐败现象。2003年10月31日,第58届联合国大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以下简称《公约》)。这是联合国历史上通过的第一个用于指导国际反腐败斗争的法律文件。本文论述了《公约》关于私营部门内商业贿赂犯罪、我国私营部门商业贿赂犯罪立法与((公约》规定之比较规定之解读以及我国私营部门商业贿赂犯罪之立法完善。
私营部门 商业贿赂 犯罪构成 立法完善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段启俊 周后有
湖南大学法学院 中国人民大学 湖南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长春
中文
1648-1655
2006-10-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