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商业贿赂犯罪研究——论商业贿赂刑民交织的司法界定及立法完善

商业贿赂最早出现于19世纪中叶的西方国家。”1”在市场经济出现的初期,这种在商业交易过程中给予回扣的方式被视作商业习惯,在很多情况下被承认为商业经营的传统做法,政府并未制定相关法律、法规予以管理和干预。但是随着商品经济的不断发展,商业贿赂给自由竞争的经济秩序带来的负面作用日趋明显,逐渐引起了许多西方国家的重视,并制定相关法律予以遏制。本文论述了商业贿赂犯罪的现状及其特征、依据刑法谦抑原则,正确界定商业贿赂邢、民交织问题以及借鉴国外惩治商业贿赂犯罪经验,完善我国邢事立法。

商业贿赂 犯罪构成 司法界定 立法完善

李小华

上海李小华律师事务所 华东师范大学法政学院 上海市法学会诉讼法研究会

国内会议

2006年度中国刑法学年会

长春

中文

1580-1586

2006-10-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