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商业贿赂犯罪中行贿人的刑罚规制——从行贿人黑名单到行贿人资格刑

2006年是中国的反商业贿赂年,商业贿赂也成为反腐败和整顿市场经济秩序的高频词。商业贿赂是指在商业活动中,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而采用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行为。商业贿赂在我国计划经济体制下较长一段时间内几近绝迹,但在我国各类市场从无到有的过程中,在一种强势的逐利价值观引导下,各式商业贿赂行为又重新出现,并肆虐于各个经济领域和行业,成为潜规则,甚而有些行业,不贿赂则无法在此立足,导致市场竞争陷于恶性、无序状态,已成为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硬伤,治理商业贿赂已刻不容缓。本文论述了商业贿赂犯罪现状、行贿人黑名单制度以及资格刑。

商业贿赂 犯罪构成 行贿人 刑罚规制

宋一虎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检察院

国内会议

2006年度中国刑法学年会

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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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4-1290

2006-10-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