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论贿赂的合理范围——基于我国刑事立法和国情的思考

本文论述了各国立法及国际法对“贿赂”范围的界定及简要评析、我国刑法学界关于“贿赂”范围之争及简要评析、基于我国刑法对犯罪的定义,不宜将非财产性利益归人“贿赂”范围、基于我国刑事立法和社会发展实际情况,应将“贿赂”的范围扩大到财产性利益以及将非财产性利益排除在“贿赂”范围之外不会放纵犯罪。

贿赂犯罪 构成要件 刑事立法

黄娜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律系

国内会议

2006年度中国刑法学年会

长春

中文

1248-1253

2006-10-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