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复犯简论——以从宽量刑制度完善为视角
恢复犯的法律地位“恢复犯”是一种特殊的犯罪后形态,是司法实践中经常可遇见的一种情形:行为人在实施刑法分则所规定的犯罪(含既遂与未遂)之后,及时、主动对被其侵害之法益进行有效恢复的行为。如盗窃后自动将财物返回原处、故意毁损公私财物后主动进行等价赔偿、伤人后又主动将被害者及时送往救治、危险犯自动及时消除危险等。恢复犯在本质上是对被害法益的主动恢复,然其在理论上应如何定位、在司法中应如何定性、在量刑时应如何对待?都值得认真研究和探讨。本文分析了恢复犯的法律地位及从宽量刑制度的法理根基,探讨了从宽量刑界定、选择、方式、途径。
恢复犯 从宽量刑制度 法律地位 制度完善 法理根基
向朝阳 甘华银
四川大学法学院,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 四川大学刑事法律适用研究中心
国内会议
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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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1-948
2006-10-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