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与我国现行刑罚制度的完善
“宽严相济”,是我国基本的刑事政策之一。但是,近二十多年来,我国过分强调“严打”,对于犯罪,一味重处,忽视了“宽严相济”、“惩罚与宽大”相结合等曾在我国行之有效的刑事政策。就当今世界主流刑事司法潮流来看,大多数国家早已不再把惩罚作为国家刑事处罚的根本目的,其刑罚方法的新动向是废除死刑,刑罚轻缓化。我国刑法典虽经过一次较大规模的修改,但1997年修订刑法在刑罚问题上的变革较少,现在看来,其规定已经落后于时代的要求。本文将从刑罚制度的回顾与检讨着手,以认真贯彻我国的“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为基点,对我国刑罚制度的完善提出一己之见。
刑罚制度 宽严相济 刑事政策 制度完善 刑罚轻缓化
余松龄
湖南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长春
中文
628-636
2006-10-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