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和谐社会刑事政策之补充——污点证人作证豁免制度论——兼与自首、立功制度之比较

和谐社会的刑事政策应具有统战政策的特点。在刑事司法实践中就是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来和社会最顽冥不化的犯罪现象作斗争,尽可能减少社会的犯罪总量,使犯罪圈缩小到最小范围。污点证人正是属于刑事司法实践中可以团结的力量或可以利用的资源。因此,本文认为构建我国的污点证人作证豁免制度是和谐社会刑事法治的应有之举,并对此进行了论述。

和谐社会 刑事政策 污点证人作证豁免制度 自首制度 立功制度 刑事法治

陈立

厦门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2006年度中国刑法学年会

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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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8-535

2006-10-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