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打”刑事政策分析——以构建和谐社会为视角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发展目标。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犯罪作为“蔑视社会秩序最明显、最极端的表现”,是构建和谐社会面临的最不和谐的因素。“严打”是国家根据某一时段、某一地域社会治安的具体情况而采取的惩治犯罪,维护社会秩序的措施和方针。本文提出“严打”是依法治国框架内的刑事政策,探讨了“严打”与刑事立法、罪刑法定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关系,对“严打”政策进行了评价与定位。
严打 刑事政策 刑事立法 罪刑法定原则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和谐社会
郭洁
西北政法学院法学一系
国内会议
长春
中文
366-373
2006-10-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