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容地对待犯罪——和谐社会视域下刑事政策的必然选择
和谐社会是一个人人向往的理想社会状态。实现“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和谐状态,也是包括中国共产党在内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不懈追求的一种社会理想。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犯罪现象无疑是社会中最严重的不和谐因素,如何正确看待犯罪,何以有效预防犯罪、打击犯罪、减少犯罪,也即实行什么样的刑事政策,这是古往今来任何社会都无法回避的问题。本文基于历史视角考察了刑法从苛责到宽容的变化,基于中国刑事政策实践反思了刑法从严打到综合治理的变化,提出了宽容地对待犯罪是基于和谐社会视域下的必然选择。
刑法 和谐社会 刑事政策 刑法治理 犯罪
张正新 吴加明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厦门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长春
中文
295-301
2006-10-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