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宽严相济”:和谐社会语境下刑事政策的定位与选择

坚持科学的发展观,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全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已经成为我国当前理论探索、社会实践的重要课题和时代主题。“刑法一直在为社会和谐发挥着机能:古代刑法为传统和谐社会发挥机能,现代刑法为现代和谐社会发挥机能。毫无疑问,在当下,刑法理所当然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挥机能”。为此,刑事法学者们向刑事政策投下了更多关注的目光,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则成为近年来在日益“显学化”的刑事政策学中出现频率最多的话语。本文对“宽严相济”源流进行了考证,分析了“宽严相济”考证启示:构建和谐社会的刑事法治方略,探讨了和谐社会语境下的刑事政策路径选择:“轻轻重重”与“严以济宽”。

宽严相济 和谐社会 刑事法治 刑事政策 轻轻重重 严以济宽

杨开江 桑涛

安徽省淮北市人民检察院,武汉大学,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安徽省刑法学会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检察院,安徽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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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度中国刑法学年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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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216

2006-10-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