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从抗性治理到和谐治理——和谐社会的刑事政策选择

对犯罪的关注与研究以往多属于规范刑法学的领域,但随着犯罪学与刑事政策学的勃兴,这一格局逐渐被消解。虽然以上所有学科对犯罪研究的逻辑起点、分析理念、理论框架等都各不相同,但是无疑都能够深化人们对犯罪这一复杂存在的认识。在这其中,刑事政策研究以其独特的思考视角、良好的公众形象和深厚的资源积累越来越凸显其不可或缺的意义。进人新世纪,我国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以追求社会和谐为己任的刑事法治建设面临新的契机。但是,能否利用该契机实现刑事法治的提升,这既是全社会关注的重大事项,也是刑事政策研究不可推脱的使命。本文对抗性治理与和谐治理进行了探讨。

抗性治理 和谐治理 和谐社会 刑事政策

严励 卫磊

上海政法学院

国内会议

2006年度中国刑法学年会

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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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208

2006-10-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