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刑事法治观念在和谐社会中的作用——以惩治恐怖主义犯罪为视角
自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远景目标后,围绕和谐社会根基的探讨可谓见仁见智,层次多样。诸如“自由与民主”、“法治与司法公正、公平与正义”、“坚持以人为本,人与自然的和谐”、“政治、经济、文化相互协调、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等等,不一而足。从法治角度而言,“国家安全、社会稳定”才是构建和谐社会基础之中的基础。申而言之,合乎理性的法治根基是构建和谐社会基础的重要组成部分,合乎理性的刑事法治根基则是该组成部分的重要因子之一。本文拟就国内外惩治恐怖主义犯罪立法、执行措施及政策的现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进一步阐明刑事法治观念在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的作用。
恐怖主义犯罪 刑事法治观念 和谐社会 反恐措施
王秀梅 杜澎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 最高人民法院出版社、西南政法大学
国内会议
长春
中文
80-87
2006-10-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