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核心预算机构:雄心、冲突与挑战——关于中国某省会城市预算的一个案例研究
本文介绍1999年,中国开始进行预算改革,这一改革实质上是要建立一种“控制取向”的现代公共预算体制。现代公共预算体制的控制包括立法机构对政府预算的政治控制与政府内部的行政控制。 中国预算改革的重点是政府内部的行政控制,即建立一种以财政部门为核心的集中的行政控制体系,包括:通过部门预算改革将资金的分配权力逐渐集中到财政部门,同时在预算执行中通过国库集中收付体制改革和政府采购建立一种“外部控制”体系,进而使财政部门转变成为一个真正意义核心预算机构。对于中国的预算改革来说,能否成功地在政府内部确立行政控制主要取决于预算改革能否成功地将财政部门转变成真正意义的核心预算机构。 本文采取案例研究的方法,通过对我国中部某省会城市(简称A市)的调研来对这一问题提供一个初步的回答。
城市预算 预算机构 公共预算体制 预算体制改革 财政体制 行政控制
马骏 於莉
华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国内会议
广州
中文
233-253
2006-05-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