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险与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转移和衔接
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险“只保当期,不计参保年限”的政策忽略了农民工身份转换和农民工老年医疗保障的问题,其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间的转移和衔接亟待研究。少数城市已经探索的三种转移和衔接模式各有特点,可以相互补充结合,灵活解决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险的转移和衔接问题。折算和补缴的计算依据至关重要,单纯按照单位所缴费率的差异来计算对农民工是极其不合理的,单位所缴费用应扣除划入个人账户的部分,还应考虑到农民工都很年轻的事实,其发病率低,为统筹基金贡献很大且统筹基金理应由用人单位而非职工缴纳等多个因素。
农民工 大病医疗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 衔接模式 统筹基金
胡务
西南财经大学保险学院
国内会议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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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5-255
2007-04-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