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种审定与新品种保护比较引发的思考
品种审定与品种保护目的相同,都是为了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十五”期间该省品种保护远比品种审定滞后。通过对比该省品种审定和品种保护的作物构成和同期比重,分析制约因素,提出改变该省品种保护工作滞后的现状关键在于改变惯性思维方式、增强自主创新意识、提高掌握和运用品种权战略的能力和水平,改善品种权保护法制环境,加快提高该省自主品种权的数量和质量,使新品种保护真正成为该省农业科技创新的重要手段和保障。
品种审定 品种保护 科技创新 农业科技
胡宁霞
江苏省农林厅,南京,210036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28-38
2006-03-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